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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购热 人均花近12元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时间:2009-08-04 点击:

    种类丰富,价格便宜,更重要的是能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心理享受,“淘宝”、“网购”,这种新兴的购物方式,正以其独特的魅力,让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它的拥趸,河南人也不例外。昨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发布《河南城镇居民网络购物状况调查》,调查显示,河南城镇居民网络购物正在悄然兴起,河南城镇居民在网络购物方面发展空间巨大、前景十分广阔。

  上半年,高收入户人均“网购”11.89元

  “我是典型的网购族,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天下美食和漂亮衣服。”说到网购,木子(化名)显然是个内行。木子是郑州一位自由职业者,收入颇丰,她也是名副其实的“宅女”,如果没有非要出门办理的事情,木子的工作和生活基本都是在家里完成的。早在2005年,网购在郑州刚开始流行时,木子就办了一张淘宝网的“支付宝”,从此,她尝到了网购的甜头,漂亮的夏装、爱吃的零食,甚至家里的日用品都是网购的。“价格便宜不少,特别是买书,一次多买几本,即使加上邮费,也能省下不少钱。”木子爱看书,家里堆满了网购的书籍,很多在市面上买不到。因为养成了这个习惯,即使不买任何东西,木子每天也都要到淘宝网上“逛”一会儿。

  据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河南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出为1.23元/人,2007年为2.34元/人,到了2008年达到3.15元/人,年均增长60%。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河南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人均累计支出3.19元,已经超过2008年的全年水平。按照这个发展势头,2009年城镇居民网络购物支出将翻倍增长。可见,网络购物正在被更多的城镇居民接受并使用,尤其是高收入群体。

  资料同时显示,2009年上半年,低收入户、较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较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出分别为0.17元、2.38元、1.91元、1.91元和11.89元。其中,占总户数10%的最低收入户没有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而占总户数5%的最高收入户的人均网络购物支出却高达17.59元,位居各收入阶层之首,这反映出,收入水平越高,用于网络购物的支出越多。

  网购支出在各省市区中排位靠后

  随着生活水平和文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河南人正在将上网消遣作为一种新的娱乐和生活方式,网购也随之盛行,但与全国相比,河南城镇居民在电子商务使用方面仍然较为落后。调查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平均网络购物支出为11.43元/人,河南只有3.15元/人,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7.6%;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支出占1.02‰,而河南城镇居民的网络购物支出仅占消费支出的0.36‰。

  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当中,无论是城镇居民网络购物支出绝对额还是网络购物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河南均排在20位以后,且差距较大。总体来看,排位靠前的多是东部发达省市及个别中西部省份,如:上海、浙江、广东、四川和江西。这些省市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分别为47.97元、38.43元、17.43元、18.47元、16.85元,分别占当地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2.47‰、2.54‰、1.12‰、1.91‰、1.93‰。河南与它们的差距之大显而易见。

  中部六省中河南仍然相对滞后

  单看中部六省,河南在城镇居民网络购物方面仍然相对滞后,仅优于山西省。

  六省当中,江西省、湖南省在城镇居民网络购物方面遥遥领先,2008年分别人均支出16.85元、10.97元,占当年消费总支出的1.93‰和1.10‰。安徽省、湖北省基本相当,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分别为6.77元、5.85元,占当年消费总支出的0.71‰和0.62‰,也明显高于河南。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不仅排名靠后,而且与其他省份差距较大,尤其是江西省和湖南省。河南城镇居民人均网络购物支出绝对额(3.15元)还不到江西的五分之一,尚不及湖南的三分之一。

  三大主因影响河南人网购

  阿文是80后,按他自己的话说,互联网已经融入自己的生活,但他却从没尝试过网购:“主要是怕买来的东西不合自己心意,网上网下有差别,还是当面买比较放心。”由此看出,网络购物虽然方式比较特殊,但其本质是消费,因此,它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人们消费习惯的影响。不同生活环境、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以及不同收入水平的人,消费习惯存在巨大差异,购物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另外,造成目前网购暂时滞后的主要原因还有收入低和互联网普及程度低等因素。一是河南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收入高低决定了居民是否有经济实力经常上网淘宝,是否有能力承受网络购物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可能出现的货款丢失、信用卡数据被盗、网络公司根本不存在等问题。高低收入户在网络购物支出方面的巨大差异,以及上海、浙江等东部发达省市城镇居民网络购物的盛行,均反映出居民收入水平对网络购物的巨大影响。二是河南互联网普及程度偏低。互联网是电子商务发展的载体,其普及程度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据《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8年底,全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2.6%,河南只有13.7%,在全国排第26位,在中部六省中排第5位。另外,河南是人口大省,2008年年底河南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5%,但网民规模只有1283万人,仅占全国的4.3%,明显与人口大省不相符。

  调查认为,网络购物作为电子商务的典型应用,在河南已经逐步兴起,且发展迅速。总体来看,不论是在全国范围内还是在中部六省,河南城镇居民网络购物的发展前景均十分广阔。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建议,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就业,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扩大互联网普及程度,为电子商务大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努力培育优质网上市场主体,优化网络购物环境,完善网上支付、邮政、快递等配套服务,提升网络购物的便利性、安全性。(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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